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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开展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

发布日期:2020-07-30  来源:国资处 点击量:

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20〕323号)文件精神, 7月7日上午学校召开科研工作会,校党委副书记黄涛、副校长许强、各学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。党委常委、副校长郭朝辉对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部署动员,要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提高政治站位,紧密结合新冠疫情防控,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,认真组织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。

7月7日至16日,各学院及重点实验室召开党政联席会议,专题研究实验室安全工作,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指标要求,结合单位实际情况,深入到实验室一线,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;国资处对校级层面实验室安全指标逐项对照检查,并及时汇总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,梳理安全隐患风险点,认真分析原因,制定整改措施,形成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和安全隐患台账,按时上报省教育厅。

7月17日至24日,按照教育部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要求,国资处对全校17个学院及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复查。复查组对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体系,检查学院层面安全责任体系、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、实验室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,并重点检查了涉及危化品、放射性、生物安全及特种设备的实验室,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现场提出整改意见,与相关学院及实验室老师进行深入交流。

各学院及重点实验室通过本次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,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健全安全责任体系,加强安全制度建设,做到以查促建、以查促改,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运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