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 -> 通知公告 -> 正文

关于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3-27  来源:国资处 点击量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在我处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过程中,发现个别处级领导干部存在超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,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党政办公用房管理要求,请大家认真自查并积极整改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目标要求

通过本次办公用房清理,进一步规范党政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,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,及时发现和整改超面积标准使用党政办公用房等违规行为。

二、清查范围

全校各单位、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。

三、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

根据国家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,学校处级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以下标准:正处级干部18平方米,副处级干部12平方米。

四、实施方案

(一)自查自纠阶段(2020415日前完成)

各单位、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,对照规定面积标准进行自查,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。

(二)学校复查阶段(2020430日前完成)

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、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进行复查,对整改不到位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,限期内依然整改不到位的报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03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