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及实验室:
在各级政府和学校党政坚强领导下,在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下,学校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,从今日起全面解除校园临时封控管理。由于疫情解封后实验室除了承担正常教学科研实验任务外,还要补做由于疫情暂停的实验课程、科研项目,工作任务十分繁重。为了巩固疫情防控成果,做好实验室复工复学工作,特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预案。
安全有序重启实验室
各单位在疫情解封后,要有计划有步骤、科学合理地安排实验室复工复学工作,既要满足教学、科研的实验需要,也要避免一拥而上造成实验室人员拥挤、物品混乱或者长时间疲劳实验等潜在危险。
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
各单位要在实验室重新启用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检查仪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,危险化学品是否妥善保管,水电气线路是否开关灵敏;平时加强对实验室的日常巡查,及时排查清除安全隐患;做好实验运行等台账记录。
落实实验室疫情防控措施
各单位要在实验室重新启用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消杀,平时注重整洁卫生,注意开窗通风,保持空气流通;做到每日消毒,使用酒精等易燃消毒剂时应采取擦拭方式,不可喷洒以免引起火灾。加强人员管控,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;实验室内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,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,出现体温异常或身体不适的情况应立即中止实验,后续处置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。
加强安全教育,开展实验安全评估
各单位要结合具体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,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,强化安全意识;指导教师要详细讲解安全操作规程,强调安全注意事项,对实验项目要进行安全评估,禁止开展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项目。
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管理
各单位对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要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,严格落实“五双”制度,做好实验室危废安全存放工作;实验室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,必须有专人值守;涉及危险物品、高温高压和用火用气的实验项目,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严格按规范操作。
疫情解封后,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各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预案情况进行检查,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1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