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及实验室:
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》和四川省教育厅《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(川教函【2020】602号)文件精神,请各相关学院及实验室对危化品、实验气体开展一次全面摸排,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气体管控台账,做到底数清、责任明、针对强。12月28日前请将台账记录发国资处实验室安全科,联系人:张航、朱琨,联系电话:84077216、84079575,邮箱:597745383@qq.com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0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