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省安委办《关于认真做好新修改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˃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,确保新学期及国庆期间实验设施设备和师生安全,9月23日下午,保卫处、国资处组成专项检查组,对危险化学品较多的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、生态环境学院和地球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。检查组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标准和要求,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与管理、安全设施与用水用电、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领用、保管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;及时指出实验室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,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。
通过本次检查,进一步健全了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,增强了实验室师生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,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安全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1年9月24日




2021年9月24日